今天在回家的捷運上看到一個中年婦女,會注意到她是因為她正在為她的手機換電池,她那支手機是我大一時的手機,算算也八年了,很難得可以看到這麼古老的手機了。
她換了電池發現不能開,就從包包又拿出另一支手機,重複著換電池和SIM卡的動作。換完後把手機丟回包包,關好拉鍊又拉開拉鍊,把手機拿出來又重複一次換電池的動作,我開始覺得這一定是怪咖。她又丟回手機,抬起頭時我發現她一邊的法令紋很深,另一邊只是淡淡的法令紋,覺得好奇怪的長相。接著她拿出她的口香糖,就這麼在捷運上嚼起來,真的是怪咖!我發現她只用一邊嚼口香糖,她的法令紋就更深了。她開始抖手抖腿,更印證了她是個穿著正常但行為異常的怪咖。
上了接駁車後又看到一個女生,一上車看到沒位置就嘟嘴,我覺得她長得也算是不討喜的長相,接著我前面的下車了,她就坐下來。下車時我站她後面等門開,她將她的電腦包高高拿起,差點打到我的頭,但卻一句對不起也沒說就下車了,我也印證了她真的不討喜。
常常覺得很多個性很像的人,長相也會很像,慢慢覺得真的是相由心生啊!看什麼都不順眼的人,嘴角也只能越來越往下垂吧,所以也不能怪罪重視『眼緣』的人,因為有的人的長相真的是很不討喜,再加上很不討喜的人都容易長那樣,重視『眼緣』就不難理解了!
大家會覺得這篇文章很無聊嗎?我真的是覺得今天看到這兩個人都很符合不討喜的標準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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