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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十八日,這對我們兩個而言真的是很重要的一個日子。

八年前的這一天,我們決定在一起,八年後的這一天,我們結婚了。

回想起來覺得很奇妙,那時候的一個決定,竟是決定了終身的伴侶,想也沒想過的一件事情!

能挑到這一天去登記也真的是幸運,不早不晚剛剛好。

當身份證配偶欄放上對方的名字,確認了我們真的要一輩子在一起了!

雖然對彼此的感覺一直很篤定,但再怎麼也比不過這一次的篤定,是法律上的夫妻了!

這感覺還真酷~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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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luk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