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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放在名詞後,表示該名詞為時間
例:今日行く(今天去)
2.放在名詞後,表示該名詞為事物存在的地方
例:亀がある(在水池有龜)
3.放在名詞後,表示那是目的地
例:香港行く(去香港)
4.加在名詞後,表示為動作的對象
例:父さん話す(對爸爸說話)
5.表示該名詞是變化後的結果
例:雪は水なる(雪變成水)
6.加在名詞後,表示行為的目的
例:買物来る(來購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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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

1.放在名詞和及物動詞之間,表示該名詞是該動詞的對象
例:ご飯食べる(吃飯)

為助詞時讀做WA(わ),而不作HA(は)
1.放在名詞後面,表示該名詞是那句中的主語
例:李さんです(我是李先生)
2.和部分助詞一起使用,作為加強語氣
例:ここにありません(這裡呢就沒有)
3.當句中有2個主語,用は表示大主語
例:日本語ができます(我懂日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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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當主語為疑問詞時使用
例:どこ学校ですか(哪裡是學校?)
2.主語為感覺、能力時用
例:好きです(喜歡紅色)
3.當後句相表達意思和前句不同時,加在前句最後,表示「可是」、「但是」的意思
例:このボールペーンは綺麗です、高いです(這支筆是漂亮,可是昂貴)
4.當後想表達句意思和前句相同時,加在前句最後,表示為前句的補充
例:すみません、私は違いました(對不起,我錯了)
5.當主語是由眾多對象中選出時使用
例:果物の中で、西瓜一番好きです(在水果中,我最喜歡西瓜)
  mo
1.表示主語和前句主語同等,相等於「也」、「都」
例:学生です(我也是學生)
2.表示句中多個主語均等
例:蜜柑林檎バナナ好きです(橙、蘋果和香蕉都喜歡)
3.接在數量詞之後,強調語氣,相等於「竟然」、「之多」
例:もう3時間走りました(已經跑了3個小時之多)
例:10時間テレビを見ました(竟然看了10個小時電視)
4.和部分助詞一起,用法和1.大致相同
例:日本にも雪が降ります(在日本也會下雪)


為動詞時讀做E(え),而不作HE(へ)
1.放在地方後,表示那是要去的地方
例:私は学校行く(我去學校)


1.放在名詞後,表示該名詞為事情發生的地方
例:食べる(在家吃)
2.放在名詞後,表示原因
例:台風きられない(因颱風而不能來)
3.放在名詞後,表示該名詞是被用的,相等中文的「用」
例:鉛筆書く(用鉛筆寫)


1.放在名詞與名詞之間,表示該名詞平等相等中文的「和」
例:あなた私も行く(你和我都去)
2.加在動詞後,表示動作內容,相等於中文的『:「......」』
例:彼は私は李さん言う(他說:「我是李先生。」)

3.放在前句最後,表示那是達到後句結果的條件
例:七月になる、天気は暑くなる(一到七月,天氣就變得炎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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