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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銷的意義到底是什麼?是要讓更多人認識這個品牌,還是讓喜歡這個品牌的人成為品牌的big fan?
我不知道。
以前一直覺得是前者,因為總覺得行銷就是讓大家知道你的一個方法,但漸漸被影響,開始覺得似乎後者也挺重要。
只是介在公平性與照顧客人之間搖擺,誰輕誰重呢?
讓已經喜歡你的人成為你的big fan,似乎更抓牢你已經握在手上的籌碼!籌碼越多越厚實,是不是就更有力量了呢!
是吧?是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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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luk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